移动互联网商规共同创造价值呢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1-11-10

​移动互联商规13:共同创造价值

[ 亿欧导读 ] 消费者王朝已经到来,你的产品已经不再属于你,而是你的用户和你共同创造。共同创造价值、注重社群的力量,互动过程中随时植入与改进产品;而传统企业受诸多限制:①消费者最后被动接受产品;②反馈慢;③无法参与产品设计。

消费者王朝已经到来,你的产品已经不再属于你,而是你的用户和你共同创造。如未及时跟进,你就会自动落入工业的“远古时代”。

通过社交媒体,倾听消费者的想法,通过数字化收集消费者数据,向后退一步,让人们乐于参与其中,把人们连接起来。——可口可乐公司COOSandy

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自行设计产品、销售产品,然后交付给消费者去使用;而消费者要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只能写写信,跑个十万八千里路登门去拜访,或者在偶尔接受企业的调研,或许还能得到一点小礼品。

如果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参与企业的设计,好像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甚至是想给自己定制一个特别需求的产品,在传统意义上,也是一件很难完成的事情。

海尔都曾经说过:家电5000台起批,如果哪一个需要在冰箱上面画上自己的结婚照,只能自己回家贴了,更不可能按照你家里的大小、人口的多少、衣服的娇柔程度,给你定制一台洗衣机。

但是互联却让这些沟通的成本大大的减少,消费者可以提出自己的需求,而且不同的消费群体都有自己的想法,有的要求电冰箱高温消毒,有的希望洗衣机能够洗洗毛衣,有的希望能够一桶洗个一大堆,甚至有的希望能够一边洗衣服、一边放音乐。这种活接还是不接?

普拉哈拉德在2005年就提出了共同创造价值的概念——通过对特定的消费者,制造深刻内涵、情感联系、杰出体验的个性化互动,来共同创造价值。对于每个个体而言,共同创造体验(并非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是独特价值的基础。

随着互联的兴起,我们传统企业应该要开始注意到社群的力量。人们在各类互联社区上聚集在一起,商讨如何改进产品,如何提高客服质量,如何更好地营销,如何管理公司等。虽然,在这之中有一些尝试是获得了成功,也有一些尝试失败了,

但是,人们还是从中发现了社群巨大的力量。更多的人通过络聚集到一起,共同努力,发挥出“我们”的力量,获取了新的成功。

互联时代的市场,已经变成了一个论坛,或者是一个群,一个群,一个围绕个体及其共同创造体验而形成的社会群体。

3月28日终于姗姗来迟了。虽然有些“单薄” 正在进化中的传统企业,其思维模式总要受到传统企业价值观念的影响,预算、管理机制等按照思维惯性会过多关注战略、工厂制作、质量、成本降低、效率等问题,会对于消费者参与互动的意识大大减少。

如果能非常熟练的在企业模式和消费者思维模式之中切换,能够在消费者社群中亲自回复粉丝们的问题,在微博上互动大量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并随时植入到改进之中去,这将是一种超越传统企业的重大优势和巨大能量。

本文作者王吉斌/彭盾/程成,亿欧专栏作者;文章节选自《移动互联商规28条》,此书于数月前,亿欧独家首发,若有过时信息请及时联系亿欧;转载文章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亿欧”;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亿欧对此观点赞同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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