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殡葬改革树立文明乡风了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2-01-26

深化殡葬改革 树立文明乡风

殡葬改革是殡葬习俗领域的一场革命,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中,要着力把推动移风易俗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有机结合,大力营造文明乡风,以文明乡风促进殡葬改革“多元化”深入发展。

基层殡葬改革存在的难题

思想认识仍需提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 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愿多过问。二是部分乡镇(街道)、村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殡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三是有的部门职责不够明确,错误认为殡葬改革工作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一些群众的殡葬改革意识淡薄,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殡葬陋习时有回潮,殡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等现象依然存在。

公益性公墓“建、管、用”仍需加强。一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再加之墓地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村级公益性墓地使用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有的公益性墓地设施不全,甚至无人管理,导致群众集中安放的意愿不强,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不高。三是一些村级公益性墓地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没有达到生态化的要求。四是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还比较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事务机构为群众进行正确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

殡葬监管措施不够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理、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骨灰乱葬乱埋、违规建坟的现象屡禁不止。殡葬用品市场还比较混乱,对制售棺木及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业的打击力度不够。

战斗打响 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殡葬行政执法是常规性、动态性的王作,殡葬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受编制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乡镇(街道)的殡葬管理人员很多由民政助理员兼任,承担的其他具体民政事务较多,导致兼管的积极性不高。

形成推进殡葬改革的合力

加大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殡葬法治意识。大力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殡葬形式,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扫倡议活动,引导和鼓励群众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逐步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努力发挥殡管所、殡葬服务单位的作用,在城区划定丧事服务区,为丧属提供丧事场所和相关服务,禁止影响公共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丧事活动。将宣传工作寓于日常管理和服务之中,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使依法殡葬、文明殡葬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掌握动态,健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全面建立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基层殡葬改革动态,使殡葬改革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对村级信息联络员加强培训,提高信息联络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骨灰跟踪络化管理体系,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

,有效控制骨灰去向,及时发现和阻止乱葬乱埋行为。

协作配合,加强殡葬改革执法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公安、监察、城建、土地、宣传、环保、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统一对殡葬改革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解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及民政部门独立执法无依据的问题。依法采取强有力措施,制止丧事活动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现象,破除丧俗中的陈规陋习,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

严肃党纪政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规定,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革除殡葬陋习,丧事不得大操大办,直系亲属去世后一律实行火葬,并带头入公墓安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民生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的行为。

上报单位:怀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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