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判决施暴老师获刑六年半吗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1-12-26
虐童案判决 施暴老师获刑六年半
( 李东华 报道)
今年10月份,广东番禺某康复中心老师许某,对有语言障碍的4岁女童瑶瑶施暴,导致其重伤,近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施暴老师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虐童视频一段
男:这就是那位老师虐待女童的那一幕吧。
女:可不,太不像话了。
男:是呀,看看这位本该关心疼爱学生的老师,却严重违背了师德。由于她的虐待行为,导致小瑶瑶身受重伤,直到现在还在医院里进行治疗。
法官:被告人许某欢,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女:这是前天在广东番禺区法院一审宣判时的现场,触犯法律一定会受到严惩。
男:没错,这个许某啊,当庭也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许某欢:我不是故意伤害她的。
女:不管是不是故意伤害小瑶瑶,这么有违师道的行为已经对孩子造成了极大伤害了。
男:没错,番禺法院指出,许某身为残疾儿童训练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康复训练中体罚学员,将毫无防备的年幼学员摔甩翻转,致其脑部受损,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因此在量刑时应予酌情从重处罚。但鉴于她事发后能积极配合送被害人到医院救治,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考虑。所以啊,该案的量刑还是较为合理的。
品尝福岛安全美味的农产品和水产品。” 广州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素敏:故意伤害是3到10年。这个案件社会影响很恶劣,检方提出6年半至8年半的量刑建议,本身就是比较重的,而法院再根据她事后认罪,配合还有一定的赔偿,判决6年半比较合适。
女:没错,后果严重的就要重罚。
男:对了,专家还提出了一项立法建议,就是说除了对儿童身体受到伤害之外啊,还要考虑儿童心理上造成的伤害的处罚,因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虐童案件当中,只有当儿童受到较重的身体伤害时,才能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罪名,对施暴者进行起诉量刑。但如果儿童身体上受伤不重,施暴者一般只是会因“寻衅滋事罪”而被处行政拘留。这样一来,对违法者的震慑力度,明显不够。例如前一阵发生的温州虐童案就是个很明显的例子。
李素敏:还有心理上的伤害等等……虐童罪应该尽快出台
,在量刑上以两年以下比较合适,像有的国家最低都要判5年的。
我们经常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如果孩子们连在上学时正常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我们还谈什么未来呢,所以说 ,这起案件的判决还有专家的建议啊,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思考。让我们一起来推动法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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