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名为未走之路的诗歌作者是20世纪最重拳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0-05-04

这首名为《未走之路》的诗歌作者是20世纪最重要的美国诗人,甚至是世界范围内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罗伯特·弗罗斯特。

经典作品的一个重要特质就是常读常新,由于经典总是向未来的读者们始终敞开着的。对经典作品的现代化、当下化阐释、解读,事实上也是一种向经典致敬的方式。就是说经典作品能够组织起一个跨越时间与空间界限的对话。

他的诗风曾遭到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叶芝等人的影响。仅仅是从这首诗的起始两句,读者就不难发现,他还是一名传统型的诗人。

“金色的树林中有两条岔道,/可惜我不能沿着两条路行走;”作者用质朴浅显的口语和人们熟识的腔调及韵律来展开他吟唱般的叙述,采取舒缓、自持与略显客观、冷静来阐发“看法”与“意见”,表情达意的方式并没有特立独行、独树一帜。他“极目眺望其中一条路的尽头,/直到它转弯,消失在树林深处”。这也为他选择“决然踏上了另一条路”打下了伏笔,“由于它荒草丛生,人迹罕至”,同时内心又有些不安,也有一丝自我忖度,其实不过是自我安慰式的自问自答:“不过说到其冷清与荒凉,/两条路几乎一模一样。”诗歌中的“我”,在经历了太多生命历练与人生之累后,在漫漫旅途中总是不断想念那条未走之路,而诗中没有说出的内心潜台词是:假如我选择的是那条未走之路的话,可能就不会有这般的艰苦、折磨与痛楚存在?或这些经历与经验相对另外一条路来讲是不是继续有效?

这是类似音乐中复调式的两段诗节,出现的是两个自我,分别用两种声音在纠缠与考问。如果单纯从情势感上看,这首诗仅仅至此之止,所使的仍然是诗人们惯常运用的一种隐性的问答形式,一首诗也能成立,不过呢,仅仅就是一首多愁善感的行旅之诗,一首带有浪漫主义余绪的平庸之作。但正是有了前面貌似平淡无奇的叙述作铺垫,接下来的二节才峰回路转,别开生面,并且有了最后两句的神来之笔。

仔细考究,发现诗人并未交待最后的选择是如何的截然不同?省略与涵蓄,留下一个未解的答案显然更加语重心长。这首诗也符合诗人曾夫子自道式的诗话:诗始于喜悦,终究智慧。诗人给读者设下的是一个高妙的隐喻和类似中国水墨画中计白以当黑式的留白,言虽尽而意无穷。结尾处平实、直白的两个句子,再读之下却使人怦然心惊,可谓平地起风雷。一如他的诗作《雪夜林畔小驻》中那句重叠式的“还要赶多少路才安眠,/还要赶多少路才安息”(余光中译)。重复、啰嗦是诗歌的大忌,而诗人此处的这1重复,不仅是从诗歌的音韵效果上作了强化处理,更是提醒与暗示,使得语义立即就变得微妙和深切,转向了人生终结意义上的永久“安息”。诗人独创的具有魔咒般的语言效力让人叹服。在不经意间,诗人也完成了或者说化解了诗歌中曾经争执不休的有关继承传统与情势革命的大命题。他用生动、鲜活的语言实践和内在的情势革新来告知我们,“死”的传统作为基础和根系必须唤醒、激活,成为“活”的精神,才能真正维系和传承。而艺术要成为扎根在一代代人身上的“活”传统,必须依靠艺术家强大的个体能力来完成历史性变革和创造性转换。

这首诗的题目曹明伦译本用的是“未走之路”,还有一种译法是“未经选择的路”。也不妨这样理解,林中的两条路是两个向性的。一条是由所谓常态思维中的大脑所选择的路,在选择这条路的时候,人们的人生经验和价值判断在其中发挥着作用。正如诗中所说的“这条路也许更值得我向往”。而另一条路是心所指引的,而且初始的选择阶段,人们就知道,不可能同时走两条路。常人总是认为,有的是时间,可以把“一条路留给将来”,而事实上决定就是方向,就像诗里喟叹的那样:“我选了一条人迹希少的行走,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

弗罗斯特的这首诗曾让笔者心潮激荡,由于选择人生之路的一念之差带来了完全不同的生命风景。也因为在面临人生的重大决择时,人们常常是听从于那个所谓理智发挥作用的大脑,而不是听命于心灵的呼唤与引导。“我知道人世间阡陌纵横,我不知将来能否再回到那里。”事实上人们知道,他们永远也回不到那里。对他们的现世人生来讲,生命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

这里笔者避开高深的相对论理论、最新的时空学说和宗教中关于轮回的概念,我们知道,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就活在一个线型的时间里,无论你活多少岁,时间都没法倒流,回到初始的阶段重新选择。有时候,人生的重大选择其实只有一次,可就这一次,却鬼使神差般,常常是在不经意间就完成了类似诗人描述这类选择法,正如诗中所说的,一旦选择不同的路,是随着心走还是随着脑走,“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

只有随着心走,才能选择积极的人生。生命由时间构成,随着心走,才能由心来支配时间。心的甄别是如此重要。由心来统领人生,从而把为生存的时间放到最低限度,才有更多的时间活在主动选择的人生之路上。在这里并不关乎理性的消亡和非理性的兴起,或者哲学上的选择命题的能动意义。有的时候,选择就是这样的奇怪和奇妙,而恰恰又在最不经意的时候由“脑”就轻易决定了。对具体的这首诗来讲,初看,好像是路在玩弄人,由于“两条路几乎是一模一样”。而那条未走的路,让人扼腕叹息。可能,那才是自主、觉悟的人生应当选择的一条正确的心灵之路。在解读这首诗快结束的时候,笔者想问:聪明的读者,面临同样的情形时,你的选择是什么呢? 心灵之路的选择让笔者不由得想起T.S艾略特《四个四重奏》(汤永宽 译)中的一节:

在弗罗斯特的另一首诗《指令》(李力译)中,诗人要求你的是“离开现在我们难以对付的世界”,放弃那被所谓的文明规训的自我,不再陷入选择的泥潭,通过完全丧失自我,来重获新生。

请你牢牢拉住身后的梯级小路,高举“关”的标牌,谢绝世人除了我。因而,你就会舒适怡然,安闲自在。如今剩下的唯一的地盘,只有1小块。早先,这里是孩子们搭起的小屋,玩具小房里堆着的玩具不过是松树下摔碎的瓷盘。叹息吧,这些小玩意儿竟使他们快乐!后来,这房屋不再是一间房屋,只剩下一个长满紫丁香的窟窿,在慢慢地合拢,像面团上一个小洞。这不是玩具小房,而是一间真正的房子。你的目的和命运的小溪正是这间房屋的水池,它像凛冽的清泉刚刚离开泉眼,太高太远,难能流向远方。(我知道,山谷下奔腾的溪水会在荆枝上留下串串水珠。)我还保存着一只坏了的高脚酒杯,藏在水边1颗老树的树跟下面,像受了符咒的圣杯,邪恶的人找不到,像圣马可所说,他们因此也不能得救。(我是从孩子们的小屋里偷来的羽觞)这儿就是你的溪水,你滋润的水泽,喝吧,你会超度混乱,重获新生。

在《指令》这首诗中,弗罗斯特不让读者像《未走之路》中那样也面临两种道路的选择,而是只需依指令的引领去做,但发出指令的这位向导的目的却在于让我们迷失。诗中最终的溪水可不是忘川之水。那是传说中通向地狱入口冥界中的一条河,饮了河水,便可忘却世间一切往事。读过但丁《神曲》的人兴许还能记得他笔下地狱中的冥河,更像是辽阔无边、死亡的沼泽。相反的是,诗人所指示的旅程终点的溪水,饮用了它,人才能重新恢复完整,不复迷惘。诗人让我们体验文化或文明的意义:“两种乡村文化曾在那里/交汇,如今全不见了踪迹。”诗人在此昭示,我们所谓的文化或者文明,其实是一个曲折的历险的进程,是否能够保证如同诗中所写的那样:通往那个有着最后结果的澄澈之境呢?

“如果你现在陷入迷津,找不到自我,/请你牢牢拉住身后的梯级小路,/高举 关 的标牌,拒绝世人除了我。”诗人给出的办法干脆就是:你只有充分地失去自己,才能找到自己。真的是颇费思量。由于“向导也难以指导你走出迷阵”,在这个进程中,要是碰上的是一位一心想让你迷路的向导呢?或许你连自主选择的余地也没有了。

这场历险的高潮是山顶上的两个村落,它们不在岔路上(免除选择的两难),而是融入彼此,不复存在。旅程(也可视作命运)的终点是一条小溪。“喝吧,你会超度混乱,重获新生。”诗人已在诗歌当中明确地告知了我们:“探险历程的终点,即是行动和知识的起点”,这是历险后的取得的新境地、新起点。

至于是否要用那“像受了符咒的圣杯,邪恶的人找不到,/像圣马可所说,他们因此也不能得救。/(我是从孩子们的小屋里偷来的酒杯)”来喝它才能得救呢?诗人没有明说。既然让征服过那么多国家与民族的亚历山大倾倒的第欧根尼,都把自己的碗扔了用双手掬水来喝,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获取这溪水的一定是最简单与便捷的方法。

弗罗斯特说“始于喜悦,终究智慧”,以上这两首诗就是他的现身说法,如果我们没有读出这“喜悦”背后的“故事”,我们又怎么去领略他那深藏不露的“智慧”呢? (实习:葛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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