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自杀是不是触及刑责法律专家视情况而定计划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2-02-20
约自杀是不是涉及刑责?法律专家:视情况而定
近日,一则大学生与友相约自杀身亡的揭开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灰色群体 约自杀群。他们以自杀为主题建立群,讨论死亡,相约共赴死亡,甚至有友为轻生者出谋划策,提供自杀攻略。
有心理专家指出,现实中有抑郁或自杀倾向的人,通过这种群聚集会将负能量扩大,促使一些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把潜在的隐忧变成现实悲剧。面对悲剧,不少友在唏嘘的同时不禁提问: 怂恿他人自杀是否构成犯罪? 为轻生者出谋划策,传授自杀方法是否构罪? 络平台承担法律吗? 对此疑问,采访了相干法律专家。
怂恿他人自杀是不是构罪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自杀所触及的罪名只有故意杀人罪,鼓动教唆他人自杀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罪名对其界定,所以不能追究其刑事。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在群、群里交换自杀方法的,有大量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及精神类疾病的友,怂恿教唆他人自杀、提供自杀方法等势必对其自杀动机的产生、自杀行为的发生起到促进作用,所以应当从法律上进行一定的干预,但不一定非要从刑法上追究,也可以从治安及社会管理方面追究。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小彪则认为,对于鼓动自杀行动需要分情况而定:怂恿已有自杀决意的人自杀,只是强化自杀者的决意,死亡结果系自杀者的自由意志,不宜认定为犯法。但是如果自杀者属于不能理解死亡意义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如果怂恿尚无自杀决意的人自杀,属于教唆自杀,鼓动者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对于成立犯法的教唆自杀,实践中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也就是说其法定刑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传授自杀方法是不是构罪
阮齐林认为,刑法就 传授犯法方法 明确规定 传授犯法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对 传授自杀方法 ,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自杀群里交流的烧炭、跳楼、割腕等方式并不能界定为杀害他人的犯法方法。
对于上述观点,陈小彪持有不同看法: 出谋划策传授自杀方法者存在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为他人的自杀提供条件,对自杀者的死亡结果起着帮助作用,对死亡结果具有缘由力,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 陈小彪指出,在实践中,传授自杀方法通常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由于自杀者是具有自杀决意的,自杀行为是自杀者的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
络平台是不是承担法律
稿源:中国广播 络安全法第47条规定: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避免信息散布,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络平台的法律,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朱颖认为,腾讯公司为不特定的公众提供社交络平台服务,在其申请账号、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前,腾讯公司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并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写入协议中,获得用户同意后才提供相关络社交平台服务。但其是否承当民事,需要根据与用户订立的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针对 约自杀 事件,腾讯公司近日回应表示,安全团队对此高度重视,已经第一时间对涉事群进行了封停。为防控此类群,他们通过技术防控手段、用户举报、人工巡查等方式进行主动防控。在近期的专项防控行动中,共关停了267个违规群。
建议提供络社交服务的平台公司发现 自杀 等关键词高频率出现在某聊天群时,及时告知相干法律规定,并提供一定帮助线索。 朱颖举例说明,现在在百度上搜索 我想自杀 后,会弹出一个心理救助窗口,建议等社交络平台也设置这样的功能。
朱颖认为,络监管的基础和条件是保障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信息的自由交流与开放宽容的络环境是络治理的前提,除非涉及国家安全、个人生命与重大财产利益,络监管的限度也是值得考量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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