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权者令人将死刑犯的尸体悬挂在绞刑架上或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0-02-17

当权者令人将死刑犯的尸体悬挂在绞刑架上或轮子上,以起到震慑的作用,而这些尸体也成了偷盗的对象。死刑犯的四肢、睾丸等会被人偷偷割下来,用作迷信之用。

死刑是一个持续存在的话题。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


在欧洲,死刑有着悠久而血腥的历史。直到十九世纪,死刑行刑均为公开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死刑被越来越谨慎地施行,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但还是有人死于刽子手之手。


2006年12月 0日,国际媒体纷纷登载伊拉克倒台的统治者萨达姆·侯赛因当局处绞刑的照片,引发了全球激烈争论。


德国资深媒体人赛德尔引用加缪的话来反驳那些反对公开照片的批评者: 反对死刑最好的方法便是成为行刑的目击证人。


德国毕勒菲尔德大学,巴黎社会科学高等学院教授彼得·舒斯特(Peter Schuster)在他的文化史作品《欧洲死刑史1200—1700》中更多地强调宗教的影响。教会在面对国家处决公民的权力、犯罪及惩处犯罪时不断变换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死刑的历史。


基耶斯洛夫斯基《杀人短片》


“如果不将死刑从法律中移除,那人心和社会道德都不可能长久和平。”


—加缪,1957年


在谈到死刑的受害者时,蒙田的视角与当时牧师的视角是一致的。他在考虑死刑的构成时,中心点是犯人的心灵救赎。很显然,如果不援引人的存在的超验特征,我们无法理解死刑的历史。连蒙田这样的思想巨人都无法列出死刑的替代刑,再次突出地说明了16世纪死刑在人们脑海中是多么地根深蒂固。现存的所有数据都说明,欧洲死刑数最多的时期是近代早期。从17世纪早期开始,死刑数便逐渐减少。


1.


死刑作为暗黑中世纪的遗产


死刑以及死刑的行刑仪制是中世纪的遗产。死刑裁判权被视作君王的权利,是一种统治手段。但在研究中世纪死刑的使用时,我们越来越多地发现,死刑在中世纪大多是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才会使用,主要是在出现军事和政治冲突时。一般来说,理想的统治者都不会用最严厉的刑罚来统治臣民。恰恰相反,理想的统治者是受基督教启发,仁慈而懂得宽宥的君主。当然,说得难听些,君主仁慈,是希望得到回报的。中世纪的君主,都希望从统治权中获得经济收入,司法权也不例外。


中世纪的贵族在对待犯罪分子时,更倾向于对其进行金钱处罚或没收其个人财产。中世纪晚期,城市取得死刑裁判权后,情况才开始发生变化,死刑成为了维护社会和平与稳定的一种国家工具。值得一提的是,盗窃犯被处死刑的数目较多,说明死刑的做用更多是一种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犯的工具,而非对暴力行为做出的一种反应。



侯爵的报复性处决 对不列颠国王理查德二世追随者的处决。


一直到中世纪晚期,贵族都不太使用死刑。从近代早期开始,死刑作为统治国展示统治权的一种通用手段,已从城市扩大到了乡村。有时,贵族甚至会在有争议的地区执行死刑,以展示对该地区的统治和领土要求。如果政治冲突局面需要,贵族随时会展开对女巫的审判,在争议区处决女巫,以此来展示自己的统治权。


2.


中世纪死刑之残酷,超乎想象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死刑是极其残忍的。从近代开始,死刑的残忍度虽有所降低,但这并不是因为国家意识到了死刑的残忍性,而是出于宗教原因,会对犯人进行一定程度的宽宥。死刑方式多种多样,但无不残忍。



著名的彩色木版画展示了1 5 0 0 年前后的各种处决形式,心灵劝说者的位置在此画中也很显著。


它是中世纪残酷刑法的象征,近代死刑的发展也是这一轨迹。木版画上,一名男子被吊在绞刑架上,另外一人被绑在地上,旁边一名男子双手高举一个轮子,正准备将他的身体砸烂。不远处,一个可怜的罪犯即将被浸河,旁边一名男子正忍受着火刑。图画中央,刽子手欲图将一个被绑在地上的犯人开膛破肚。图画前部是一名跪着的男子,神父在他面前举着一幅耶稣受难像,后面则站着一个高举行刑剑的刽子手,似乎下一秒就要将他的头颅砍下。而这幅死刑的全景画中,还呈现了其他刑罚,如砍手、挖眼、剃头、鞭打等。


要回答“一个社会为何需要这么多种死刑和体刑”这个问题是不容易的。故而,我们在本书中只列出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观点。第一个观点是,死刑的类别可以让围观群众知道犯人所犯何罪。盗窃犯是绞刑,谋杀犯是轮刑,异教徒是火刑,叛徒是分解四肢。



以对刺杀亨利四世的弗朗索瓦· 拉瓦亚克的处决为题的铜版画。四马分尸被用于处决叛国者, 作为一种极其残忍的酷刑, 其在1 6 世纪至1 8 世纪时被经常使用。


当权者令人将死刑犯的尸体悬挂在绞刑架上或轮子上,以起到震慑的作用,而这些尸体也成了偷盗的对象。死刑犯的四肢、睾丸等会被人偷偷割下来,用作迷信之用。也有人偷死刑犯的衣物,有人为拼成一副人骨而去偷死刑犯的骨头,有人用桶去接死刑犯身上涌出的热血,有人将死刑犯身上的皮撕下来,有人将死刑犯的骨头捣碎、内脏取出,目的是将其制成药品。不但药剂师会这样做,刽子手也会。16世纪起,解剖学家们也加入了这一行列,因为他们需要人体供观察研究所用。死刑犯的尸体被他们视作一个划算的猎物,最终他们也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这一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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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心灵劝说,宗教拯救还是宗教恐吓?


14世纪末以来死刑增多,教会做出了相关反应,15世纪甚至与世俗当权者的意愿进行了部分抗争,影响了死刑的仪制。教会设立了一个光荣目标—拯救死刑犯的灵魂。对此,教会报以了极大的热忱,做出了极大的努力。虽然随着宗教改革的出现和发展,教会拯救死刑犯灵魂的理由在细节上发生了变化,但死刑犯的灵魂却受到了所有基督教教会的重视。


19 7年,瑞士一名国家议员还对此进行了赞扬:“死刑犯悔恨自己的罪过,对死刑的准备也会因此变得容易,教会拯救了一个自己的孩子,完成了神圣的使命,所以教会一直都承认死刑。这是获得永生的一种有效手段。”正是基于这一点,教会才同意对死刑犯的身体进行毁坏。



在经历了酷刑、招供、审判之后, 很多地区的犯人都会被绑在推车上送往刑场, 陪同者中有一位教会的心灵劝说者。


另外,基督教会将犯人悔过提升为灵魂拯救所必需的(天主教)或足够的(新教)先决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刑讯的使用。必要时,即使犯人无辜也不例外。总的来说,牧师与死刑犯的交流,应被单独研究。拉德布鲁赫认为,死刑犯在人生的最后几小时,像学生一样背诵着赞美诗、祷告词。


尤尔根·马楚卡特认为,死刑仪制带有宗教色彩,”可以让死刑失去一部分打击力“,世俗死刑的决定性和绝对性也因此被剥夺。这一观点,在我们研究的时间区域内并没有得到证实。恰恰相反:最迟从宗教改革开始,死刑仪制的宗教色彩已是死刑合法性的一部分。路德教派以及其他改革派都认为,每一例死刑都是世俗司法和上帝司法共同作用的成功体现。中世纪认为上帝监视着世俗法官,认为世俗法官如果误判,便会受到上帝的惩罚。



心灵劝说者劝诫死刑犯:“ 你在行刑中表现出的耐心, 将会对你有所裨益, 你就顺从地去吧。” 悔恨以及在受刑时表现出的坚忍, 是死刑犯得到心灵拯救的两大先决条件, 而这正是心灵劝说者鼓吹的。


我们可以认为,正是这种绝对性导致了民众抗议、袭击刽子手的情况时有发生。基督教宣扬折磨犯人的身体合法,而上帝又会宽宥犯人的灵魂。对这一神学矛盾的调停,普通基督教教徒很难理解,神学家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批判者。只有当这种批判越来越尖锐,死刑的作用越来越受到质疑时,上帝的怜悯以及永生的承诺才能使死刑失去打击力。神学家对死刑的批判越来越广泛。一些批判的教会人员在近代早期对女巫的迫害中,明白了死刑的害处。


弗里德里希·冯·施佩在他著名的反对审判女巫的著作中,提及了一名牧师。这名牧师给两百多名被判火刑的女巫进行了心灵辅导,自鸣得意地夸口说在进入监狱时,会先问每一个关押的女巫,是否愿意重复在刑讯时招供的罪。如果女巫吞吞吐吐或表示想在向牧师忏悔时才将真相托盘而出,那他便会拒绝给她们忏悔的机会,说她们如此顽固不化,不能获得忏悔的机会,会像狗一样死去。许多女巫便是在这种恐吓下,害怕自己的灵魂不能升天,才承认了自己的罪过。



《圣女贞德蒙难记》圣女贞德


而在此的几年前,路德教牧师、迫害女巫的批评者约翰纳斯·马图斯·梅法特曾毫不留情地批判了同僚进行的心灵劝说实践。对他来说“牧师的折磨……远比刽子手的(折磨)厉害”,因为牧师折磨的是犯人的心灵,而刽子手折磨的只是犯人的身体。牧师折磨着犯人的心灵,犯人害怕自己的灵魂不能升天,所以听信牧师的话认罪。至于犯人是否无辜,牧师们并不关心,法官们说什么便是什么,从而使自己成了杀人帮凶。梅法特反对这样:“你们牧师不是为了/审问证人/做出裁决/认识火和剑。”牧师的任务是尽可能阻止有人无辜流血。但这从来都不是心灵劝说者—牧师们的目标,他们的手上沾上了血。


不过,牧师们没有为此良心不安,因为宗教改革者是首批弘扬死刑神学的人。他们无条件同意使用死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清除犯罪,让人们过上一种上帝喜闻乐见的生活。这对16世纪死刑数的上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人们经常认为,死刑数上升是因为犯罪率上升,但这在实践中并未得到证实。


如果将宗教改革者只视为当局的谄媚者,就有点太片面了。宗教改革的宽宥教义,使天主教教义中对过时、残忍的死刑方式的解释失去了基础。在天主教教义中,忍受轮刑是杀人犯合适的赎罪方式。宗教改革者认为这只是在折磨犯人,因为在他们眼里,通往上帝的路只有一条—真心悔过,无须赎罪来让灵魂升入天堂。这也能解释为何16 世纪出现了倾向于使用剑刑的发展。统治者认为折磨和羞辱犯人毫无意义,而剑刑能让犯人免去折磨和痛苦。轮刑及其他残酷的死刑方式之所以被保留,是因为它们是面向观众的一种传统表演。



剑刑极其血腥。犯人的头被削掉后, 血从其躯干主动脉中喷出, 状如泉涌。有时, 喷出的血被盛在容器中, 作为药物来使用。


4.


中世纪死刑对女性采取的特殊态度


16 世纪起,女性也开始被处绞刑和剑刑。那之前,女性大多被处浸河或活埋。如果将浸河、活埋这些传统的女性刑罚视为有偶然性、运气性的刑罚,便不难理解这种转变。中世纪后期,法庭判处女死刑犯浸河或活埋,将她们的命运交给上帝,是因为那时人们不确定女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责任能力。


中世纪社会对女人持一种仇恨的观点,也间接保护了女人。女人的智商被视作与儿童的智商不相上下,女人被视为不坚定、易受影响、理解力有限的生物。将女人浸河,是将女人交到上帝手中,让上帝决定其生死。如果女人能在水中活下来,便会被释放。


宗教改革以后,社会对女人的看法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但世俗司法和上帝司法的关系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对宗教改革者来说,死刑审判是上帝的一个工具,不需要在一旁监督的上帝来改正世俗法庭做出的错误审判。因而,取消浸河、活埋等带有偶然性、运气性的刑罚,男女被一视同仁地处决,是合理的、一脉相承的。



《权力的游戏》中女巫梅丽珊卓


弑童犯和 犯之所以会被处异常残酷的刑罚,与宗教改革者严格的性道德标准有关,宗教改革者希望能以此来抹除婚姻之外的一切性关系。这使许多年轻女子首当其冲,她们在绝望恐惧中杀害了自己非婚生的婴儿,随之又因弑童罪受到无情的处罚。这些女子无法指望别人的理解。对她们的死刑判决,展示了一个凶残、本质上不知所措的社会。


5.


伴随宗教改革,死刑的方式亦在发生变化


宗教改革带来了16世纪的法律从未思考过的改变。残忍过时的死刑方式,偶尔也会变得不那么残忍,剑刑也成了与绞刑一样通用的死刑方式。天主教统治区的法国,首次出现断头台,便是从宗教改革开始的,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一个讽刺。


宗教改革带来了16世纪的法律从未思考过的改变。残忍过时的死刑方式,偶尔也会变得不那么残忍,剑刑也成了与绞刑一样通用的死刑方式。天主教统治区的法国,首次出现断头台,便是从宗教改革开始的,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一个讽刺。



德语区唯一被熟知的塔沃莱塔十字架板。在天主教区, 心灵劝说者将此类十字架板置于死刑犯面前。该高约 0厘米的十字架, 现今位于诺伊斯的阿列齐安纳兄弟博物馆。


随着宗教改革的推进,天主教会也开始无条件同意死刑。教会和国家之间的传统对立,导致教会批判世俗司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宗教改革以后,教会变成了国家教会,开始按国家旨意行事,必要时甚至将对臣民的残酷处罚美化成是上帝的旨意。


16世纪起,基督教教会开始无条件支持死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对现世人生产生了根本性的厌恶,因为现世人生充满了罪恶、陋习、淫乱、犯罪。不同宗教信仰之间的相互仇恨,也是其中一个原因。天主教会的罪恶学说,给宗教改革的教义及其对社会的要求提供了基础。不过,天主教会对世界的批判,没能从根本上转化为对现世人生的一个压制性调节,因为天主教会太爱罪人了。面对宗教改革者的原教旨主义,天主教会无从反抗,只能默默地跟在其后。


面对宗教改革者的原教旨主义,天主教会无从反抗,只能默默地跟在其后。16 世纪起,天主教统治区也开始从古老的传统中挣脱出来,越来越多地对犯人执行剑刑,也开始考虑建立劳教所,有时也会令刽子手将轮刑犯或火刑犯在行刑前偷偷杀死。在天主教的法国,“巴黎议会”决定,对轮刑犯一律实行“特宥”(Retentum)政策,即令刽子手在行刑前将犯人提前杀死,让犯人无须感觉到轮刑的痛苦。


选自《欧洲死刑史1200—1700》,楚尘文化出品


本文转载自楚尘文化(ID::ccbooks)




(编辑:王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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