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发帖骂人法院判网站道歉赔钱了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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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的络,使河南郑州的律师友王永建在商都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没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告上法庭。日前,王永建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商都不仅要向他公然道歉,还要支付2000元精神赔偿。
奇怪:上发言遭辱骂
原告王永建,是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的1名青年律师,工作之余喜欢上浏览页。
王永建说,今年年初他在商都BBS《实话实说》版块中游弋时,看到一名友在求助法律咨询,职业习惯令他以名“王奕”对这名友所提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一片好心却遭到了该版版主的不满,这令他非常诧异。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很多更为奇怪的事情接踵而来。
2008年2月8日,当王永建再次来到《实话实说》“潜水”的时候,发现商都1名ID是“鱼的Ω眼泪”的版主给他留了言,主题为“律师先生,进来一下”,内容是:“说您上边有人……能查这个查那个……”“你不叫王奕,你叫王永建,在大河。说白了,也靠卖你所谓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赚钱”,“补充1句,你以为你认识个值夜班的、用超管账号的就牛×了?”等等。
这些言论,让王永建一下子蒙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工作单位怎么会被人知道?“鱼的Ω眼泪”到底是谁?这些问题让他摸不着头脑。
但是,有一点王永建很清楚,在他看来,神秘友的留言是对他的诋毁、诽谤,他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
愤怒:要求站删帖却遭推诿
“神秘人”发帖以后,王永建立即向商都值班反应情况,希望删除站上对自己恶意攻击的帖子,但商都值班人员却以版主方的帖子合乎商都发帖规则、所公布的王永建的个人信息是在上搜索到的、领导放假等理由一再推诿。
过完春节,王永建又赶忙与商都联系,但值班人员照旧以种种理由推托。在此期间,有更多侮辱诽谤的帖子在站上出现。截至2008年2月15日12时59分,侮辱诽谤的帖子点击数已达1.5万余人次。王永建说:“除这些诽谤的帖子,还常常有骚扰打给我,这对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王永建认为,站有义务对攻击人身的言论进行管理,应对友的发言进行事前审核、事后监督,在发现不良帖子后应当及时删除,消除影响。但在他明确告知商都后,该站仍未删除这些言论,正是因为其管理不善,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2008年4月18日,王永建一纸诉状将商都起诉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商都删除对他侮辱诽谤的帖子,并向他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抚慰金2万元。
辩论:站没必要对民发表的意见承担?
在王永建起诉后,商都于今年5月9日对上的侮辱性语言进行了屏蔽或删除。
在6月10日开庭审理时,商都代理律师辩称:商都不是侵权主体,只是为民提供了一个免费的言论交流平台,站与民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友个人的言论不能代表站观点,民在站上发表观点,如果违背了我国法律,需要承当的话,也应该由行为人负责,站不应对民发表的意见承当;根据原告诉状可知,纠纷是由原告和友交流时产生的剧烈辩论引发的,至于原告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是在上能查到的公然信息,不存在侵犯隐私的问题;在本案中,商都对不良帖子及时进行了删除或屏蔽,尽到了管理者应尽的义务。
商都认为他们主观上没有侵权的过失,也没有实行侵权行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遭到了侵害并承受了实际伤害后果,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站向原告赔款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作为律师,原告个人信息在络上是公然信息,但是电子论坛本身为虚拟世界,友在互相不知道身份的情况下发帖,本案中友跟帖中很多存在对原告批评、辱骂的字句,将原告个人信息公然于该论坛中,直接导致了原告名誉的下降,构成了对原告的名誉侵权。
根据《互联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信息系统出现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应立即删除或者停止传输。被告作为互联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按照规定加强对其经营站的检查,对站上出现的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信息及时删除。被告曾删除部份帖子,但大部分帖子并未删除,直至2008年5月9日才予以删除,导致对原告进行侮辱的帖子在商都上保存达几个月,下降了原告的社会评价,给原告造成了一定影响。被告在其站的经营管理上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
法院最终判决,要求被告在商都BBS《实话实说》版块赔礼道歉一周,并赔偿原告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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