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保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0-06-09
2017年环保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全市上下紧紧抓住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和全省铁腕治污行动的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以查处群众反映生态环保问题为抓手,以整改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为突破口,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环保执法监管,一些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了4项生态环保制考核指标。空气质量改善2项:吕梁市区优良天数全年265天;市区空气质量PM2.5同比下降6.1%,指数达到46ug/m3以下。水环境质量改善2项:17个国省控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27.78%以上;劣于Ⅴ类水质断面比控制在41.18%以下。2017年度吕梁市区优良天数246天(同比下降41天),PM2.5平均浓度58ug/m3,同比上升18.4%,与“大气十条”考核基准年2013年相比,下降1.69%(五年任务下降20%),未达到考核时序进度要求。国、省控17个河流水质监测断面实际监测断面16个,水质优良断面5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31.25%,劣五类水质断面5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31.25%,均达到考核时序进度要求。 约束性考核指标4项: 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指标,2017年与2015年同比分别要下降8%、7%、13.24%、13.58%,经测算,截止2017年11月,全市二氧化硫下降8.6%、氮氧化物下降7.7%、化学需氧量下降14.4%、氨氮下降14.5%,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吕梁市区月份环境空气质量逐月好转,综合指数由1月的11.05降至9月的4.40,下降了60.18%;SO2由1月份的184ug/m3降至9月份的34ug/m3,下降了81.52%;PM2.5由1月份的107 ug/m3降至9月份的42ug/m3,下降了60.75%;PM10由1月份的181ug/m3降至9月份的67ug/m3, 下降了62.98%。13县市区平均综合指数由1月的12.49降至9月的7.07,下降了43.39%;SO2平均浓度由1月份的231ug/m3降至9月份的65ug/m3,下降了71.86%;PM2.5平均浓度由1月份的113ug/m3降至9月份的48ug/m3,下降了57.52%;PM10平均浓度由1月份的180ug/m3降至9月份的92ug/m3, 下降了48.89%。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次依次为:交口(4.59)、方山(5.67)、临县(6.0)、兴县(6.1)、石楼(6.21)、中阳(6.54)、岚县(6.57)、离石(6.88)、交城(7.36)、柳林(7.5)、孝义(8.21)、文水(9.12)、汾阳(11.19)。进入10月份,全市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来,空气质量同比好转。10月1日至12月31日,吕梁市区综合指数7.68,同比下降11.0%,PM2.5平均浓度73ug/m3,同比下降13.1%,SO2平均浓度80ug/m3,同比下降33.9%,未出现重污染天气,但二氧化硫、PM2.5平均浓度均未达到省定下降50%、40%的时序要求。10月1日至12月31日,13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61ug/m3,同比上升8.9%,SO2平均浓度87ug/m3,同比持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的有石楼上升17.9%、文水上升15.1%、柳林上升4.1%、方山上升0.9%,PM2博客.5平均浓度上升的有柳林上升24.3%、方山上升42.9%、交城上升55.2%、孝义上升44.2%;共出现重污染天气75天,同比减少40天,重污染天气增加的有交城9天、方山3天。10条河流24个市考核县监测断面中,孝义的1个断面因断流未监测,达到考核时序进度目标要求的断面有14个,分别是:离石区3个考核断面3个达到考核标准要求;方山县1个考核断面不达考核标准要求;汾阳市2个考核断面2个不达考核要求;交城县4个考核断面1个不达考核标准要求3个达考核标准要求;交口县1个考核断面达考核标准要求;岚县1个考核断面不达考核标准要求;临县1个考核断面达考核标准要求;柳林县2个考核断面达考核标准要求;石楼县1个考核断面达考核标准要求;中阳县1个考核断面达考核标准要求;孝义市2个考核断面1个断流,1个不达考核标准要求;文水县3个考核断面3个不达考核标准要求;兴县2个考核断面2个达到考核标准要求。17个国、省控断面,柳林两河口(由类五类变为五类)、交城岔口、野则河、北峪口(由三类变为二类)4个断面水质好转,兴县碧村断面恶化(由四类变为五类)。 所涉9条主要河流水质主要污染物COD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3.8%,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7.7%。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党政同责,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9个问题44项整改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22项,其余22项正在按时序要求整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17个问题3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1项,其余20项正在整改中。特别是33家焦化企业二氧化硫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问题,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基本做到稳定达标排放;966台燃煤锅炉和城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取缔。市区划定了 “禁煤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对所有烧烤摊点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建立了打击“土炼油”企业监管处置问责长效机制;对477户选(储)煤厂、237户石料厂进行整治,关停选(储)煤厂100户、关闭石料厂61户、整合99户;4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个城市、9个乡镇、2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项目正在建设;文峪河3个断面水质好转的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孝义汾西矿务局3处煤矸石贮存场得到规范化整治;交口4座露天煤矿其中2座长期停产,2座正在进行生态环保综合治理,已复垦土地10000余亩,种植树木4万余处,播撒草籽6000余公斤市场目标定位不清楚,砌筑防洪排水渠、截水沟2000余米;17位市级领导领办的34项环保事项,落实到了住建、国土、环保、城管中心、水利、农委等8个市直部门和临县、兴县、离石、岚县等12个党委政府,已完成13项,其余正在整治建设中。总体上市、县两级环保督察整改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度要求积极推进,信息调度畅通。(二)多措并举,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55家,纳入取缔的317户企业已全部取缔,纳入整改的38户企业正在停产整改;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1087台,已全部完成淘汰;全市10.2万户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清洁采暖改造任务,完成“确村确户”11.09万户,完成改造125792户,其中,集中供热完成101507户,煤改气完成20828户,煤改电3457户;334台燃煤工业锅炉全部完成对标提质改造;29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全部完成;176家重点行业生产企业经监测评估达标排放162家,14家正在监测评估当中。安装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29套。对733户企业采取了错峰限停产措施;对市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43个村2470户居民置换硫份低于0.6%、灰份低于10%的清洁煤5932吨,收缴劣质煤536户2422吨,汾阳市市区周边供应居民清洁型煤1万余吨。(三)上下联动,积极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2017年市政府下达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47个,涉及13县市区范围,计划今年完成的34个项目已完成25个,正在建设5个,办理前期手续4个;184户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改造156户,正在改造的26户,未动工2户;133个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全部完成整治;13个县(市、区)全部完成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划定禁养区250个,禁养区面积共1573平方公里;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筛查核定,调查303户企业周边农用地,划定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24块,划定详查单元192个,筛查核定点位1594个,为开展农用地详查提供参考依据。431户1959个加油站地下油罐已完成改造262户1197个,正在改造50户226个,还有119户536个地下油罐未启动改造。(四)处罚追责并重,强化生态环环保监管执法。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群众反映的883件(中央交办31批307件,省交办31批576件)问题全部办结,省强化督察发现问题710件,整改办结638件,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接收到的65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查处办结578件;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排查尾矿库13座,涉及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企业59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1个,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共61户,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56个,已整改54个,妥善处置4起交通安全次生环境事故;开展辐射安全专项行动 ,检查放射源近600枚,普查伴生放射性污染源单位1087个,完成信息录入482个,样本采集110个;核查环保部下传的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点位900余处, 保护区内19个违法违规项目全部停产,离石、中阳自然保护区内8个项目实施关闭;完成38户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企业的排查和整治。全市共督促整改环境问题1856个,先后关停取缔企业78户,停产整改企业57户;全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7095辆;对516户企业作出经济处罚,共罚款5646.54万元;对4户企业进行按日连续处罚,对13户企业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对157户企业采取了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措施,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9起,公安机关对34人进行行政拘留,对18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214人人进行了问责,通过案件的查处,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四、主要工作做法1.合力推进环保整改整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强化存量问题整改整治,坚决遏制增量问题,市委李正印书记和市政府王立伟市长牵头抓总,其余市县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环保必须抓落实”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领办环保事项,市县两级共领办环保事项1108项;全市先后安排部署“五城联创”、“十大特色镇”创建、“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方位、宽领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注重长效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制定落实了《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领办突出环境问题工作制度》,将领办事项纳入年度目标制进行考核,下发了《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吕梁市取缔散乱污企业》《主要河流水质改善综合整治》等8个环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大气、水、土壤3个“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印发《吕梁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吕梁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吕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打击土炼油“六条意见”和冬防“十条措施”等,划定了《柳林泉岩溶水渗漏段总保护区技术报告》《吕梁市横泉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推动制定了《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级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压实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考核督查,市政府与13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环保重点整改工作任务状,环境保护工作在制考核中的分值由3分增加为20分,其中:大气、水4项考核指标由3分增加到11分,增加集中供暖、煤改电改气工程建设考核2分,党政领导干部领办环保事项、淘汰燃煤锅炉、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3项差异化考核共7分,并实行 “一票否决”。全市实行更严格的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在省考核奖罚的基础上市级同步持续开展考核奖罚,2017年月份,13县市区被扣罚金12570万元,奖励1080万元,其中省扣罚5590万元,市本级扣罚6980万元,为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一系列制度基础。3.综合施策抓落实。我市把完成问题整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建、提、停、罚、转”综合施策,市县乡村企五级联动,围绕大气、水污染防治建设,投资近100亿元建设50项重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财政拨付近200余万元用于环境监管标准化实施建设;坚持以大带小、以点带面,从孝义鹏飞集团、中钢集团、大土河集团等大企业入手,采取限产、停产、限期整治等措施,抓住焦化、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进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以土炼油、选(储)煤、橡胶加工和玛钢铸造等为重点,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停产整治传统集群企业;坚持以铁的心肠处罚问责,形成环保执法执纪的高压态势。共对489户企业罚款5267万元,对13户企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对35起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214名人进行了党政纪问责,将“煤改气”“煤改电”、“散乱污”企业取缔等重点工作纳入“13710”进行督办 ,下发《关于对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关于对市区周边散煤管控和集中供热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先后抽调市直相关部门40余人两次共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散煤燃烧控制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强化环保源头管控,新建项目全部进行了环评审批,今年市级环保审批项目47个,严格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的落实,对118户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以督察整改倒逼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改造提升煤、焦、铝等传统产业,推动孝义鹏飞、金岩、金达等一批煤焦化项目提档升级,全市举办了大数据产业推介会、2017山西(汾阳·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等系列招商活动,加快发展大数据、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4.创新方法抓整治。为了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市政府与13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环保重点整改工作任务状,采取了“四个一批”的推进措施落实污染整改整治,即:公开约谈了8个生态环保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党委政府;挂牌督办了一批环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开通报了一批查处的环保典型案件,领导领办了一批重点环保整改事项,有力推动了环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等媒体,宣传环保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11月,省、市电视台播放环保164件,吕梁刊报生态环保260余条 ,13县市区电视台和自办报纸共刊报环保1200余条 ,吕梁环保门户站发布环保信息1920条,开通“吕梁环保发布公众号”、“吕梁环保微博”双息平台,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围绕吕梁市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在狠抓全市落实《吕梁市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对市区及周边采取了六条严控措施:一是严管市区周边工业污染源。市环保局联合周边4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充分发挥“人防、技防、联防”作用,对市区周边企业从严管控。对柳林华润水泥、离石、柳林、中阳、方山砖瓦窑实施错峰停产;对离石大土河3个焦化厂采取限产50%措施;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加密对企业检查频次;从严控制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要求大土河2个热电联产项目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西南、城北两个热源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中钰电厂、霍州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二是在市区及周边安装投运了48个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环保局与第三方运营单位联合成立了市区及周边污染问题巡查小组,结合分布的48个微观监测信息,每天坚持加密巡查,发现问题随手拍照,通过群或及时通知市直相关部门及离石区处置,对污染控制起到了一定效果。三是督促成立了两支综合巡查队伍,离石区组织了一支综合巡查队伍,对吕梁市区及周边树叶、垃圾焚烧及散煤燃烧进行巡查整治,市城管中心组织了一支巡查队对市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烧烤开展巡查整治。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生活用散煤质量进行管控的通知》《吕梁市区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控制十条措施》,以吕梁市区周边20公里范围为重点,对全市生活用散煤质量实施从严管控,把散煤质量标准提高到硫分低于0.6%、灰分低于10%以下,要求柳林、中阳、离石、方山4县区政府组织开展生活用散煤质量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民用散煤,一律查封督促用户到指定地点兑换清洁煤,同时强化煤炭、质监、工商等部门对散煤销售使用进行督办,落实相关措施。五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污染物管控的通知》,以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组)为主体,实行巡查问责、分片监管,明确监管人、领导。建立格化监管机制,实行乡镇(街道办)、村二级格化监管,开展24小时巡查,细化了量化问责规定,对监管不到位,出现露天焚烧情况的,一经查实,移交监督执纪部门,严肃追究相关监管人的。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凡举报查实的一次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六是市政府印发了《吕梁市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对213户企业实施了错峰生产,其中停产159户,限产54户。从新修订下发了《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机制,11月份以来,全市启动二级橙色预警响应4次,733户工业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实施限停产措施,有效遏制了重污染天气发生。五、2018年重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十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绿色发展,以环保倒逼转型,坚持“铁腕治污”不动摇,坚持“转、建、提、停、罚”综合施策,“市、县、乡、村、企”五级联动,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举措,开展八个专项整治攻坚,持续打好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攻坚战,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建设一批重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充分运用财政资金、基金、PPP等金融工具,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煤改气改电改甲醇、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乡村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利用、农村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站等重点环保工程建设,继续以“五城联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为抓手,统筹环保整治和美丽吕梁建设。全面完成《吕梁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方案》和《吕梁市配合省委省政府督察工作方案》两个方案75项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实施城乡居民采暖“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一批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工程;强化VOCs工程治理建设;继续推进城乡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10个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启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络建设。2.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创新驱动、产业转型,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逐步淘汰退出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积极发展文化旅游、大数据、铝系、特色农业、白酒、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多元支撑的中高端产业体系。3.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进经济开发区提挡升级。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规划整合传统产业企业入园生产,提升工业园区生态环保水平,坚持环保新标准新要求,按照淘汰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规划入园一批分类处置传统企业,倒逼煤焦化电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启动区域规划环评,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全面实行污染物总量减量置换,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4.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高压态势,完善落实格县乡格化环保监管机制和制度,运用“四个一批”“人防、技防、区域联防”“四不两直”等方法和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严加管控重点企业,采取有奖举报、铁腕治污、公开查处等手段,坚决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和各类死恢复燃土小加工企业。严控重点行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现役火电燃煤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等企业大气、水落后治理设施开展升级改造。5.进一步完善落实《吕梁市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的落实,持续开展环保整治攻坚行动,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环保不作为进行依法打击处罚和追究,坚持“市、县、乡、村、企”五级联动,持续高压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专项整治。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司法移送、追究为手段继续实施“铁腕治污”,开展以工业扬尘、建筑工程扬尘、道路扬尘污染为重点的扬尘污染整治;强化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高压打击死恢复燃“散乱污”企业;开展生活用散煤控制专项行动。八个专项整治攻坚任务为:1.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攻坚。进一步落实《吕梁市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整治工作方案》,加快工业污染源对标治理进度,到2017年年底,全市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和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违法排污得到全面控制,形成环境守法的浓厚氛围;到2020年底,所有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全市工业企业环境守法成为常态。2.实施燃煤污染控制攻坚。进一步落实《吕梁市进下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强化工业燃煤污染控制,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在用工业燃煤锅炉按期全面完成对标提质改造,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关停;持续加大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项目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生活清洁能源使用率, 2019年底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以上,孝义、文水、交城、柳林、中阳等5个县(市)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其余县(市)普及率达到85%以上;强化民用散煤质量管控,制定落实散煤退出民用市场机制和优质采暖煤置换规划,扎实开展储煤场环保规范整治,依法清理取缔无证照及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煤场,全面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高于16%、硫份大于0.6%的民用散煤。3.实施重点工业固废污染整治攻坚。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业固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开展以煤炭开采、洗选企业产生的煤矸石,燃煤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工业燃煤锅炉、炉窑产生的炉渣乱排乱倒为重点的工业固废综合整治。2019年底煤炭开采、洗选企业产生的煤矸石,燃煤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工业燃煤锅炉、炉窑炉渣贮存得到规范化整治,基本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控制标准》要求,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4.实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进一步推动《吕梁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落实,以县城建成区及周边、国省道公路和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强化道路、建筑、各类垃圾、物料堆场等扬尘控制。针对一些县(市)大型货车穿城而过污染严重的问题,结合实际,规划实施城区过境路改线工程建设和另时限行措施,加大公路洒水保湿清扫力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规范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作业秩序,从严落实建筑工程;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出入车辆冲洗六个百分之百规定;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露天焚烧污染物管控》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到人”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格化监管制度,落实乡村作为辖区内污染物禁烧工作的主体,确保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持续严控城区烧烤摊点、餐饮业污染排放和机动车污染排放。逐年降低城区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5.实施重点区域工业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落实《吕梁市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按照淘汰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规划入园一批的思路,以交城、文水、汾阳、孝义 “小散乱污”企业排污较重和工业园区环境质量不达标为重点,加大对铸造、玻璃加工、化工、屠宰、酿酒、再生橡胶等传统产业整治力度,该淘汰的依法关停取缔,该提升改造的按新标准要求进行整改。2017年底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四县(市)区域内工业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初步解决,2019年彻底解决;2020年四县(市)经济开发区得到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得到提升,散乱污企业全部取缔,生产企业污染物实现持续全面达标排放,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6.实施“散乱污”企业取缔攻坚。进一步落实《吕梁市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方案》,持续加大对 “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淘汰类项目、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治理无望、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完善的项目分类处置。列入取缔范围的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两断三清”要求,一律关停取缔;列入整治范围的实行“先停后治”,整治未完成不得恢复生产。7.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落实《吕梁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快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以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快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为重点,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垃圾收集处置、饮用水保护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十三五期间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8.实施重点河流综合整治攻坚。进一步落实《吕梁市重点河流水质改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以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工业废水环保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城经济开发区、文水开发区、孝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综合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以及配套污水管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坚持“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措并举,饮用水、地下水、流域水、黑臭水、废污水“五水同治”,加大对文峪河、磁窑河、屈产河、三川河、湫水河、岚河等重点河流水环境改善整治的力度,大力提升河流断面水质,实现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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