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夕阳无限好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0-02-07


夕阳无限好。山坡是金色的,天空也是金色的。林楠乌黑的长发在夕阳中,也成了金色的。只有那飘逸的婚纱是纯净的雪白。她在金色的夕晖中翩翩舞蹈,时而回过头来,向躺在草地上看着她倩影的我微笑。
突然,一阵木屐的“嗒嗒”声从远方传来,越来越近,风声中,伴着日本武士刀的鸣叫。我跳起身来,两名面目狰狞的日本武士拖刀狂奔而来。
“林楠,快跑……”我大声呼喊,但我的呼喊却被狂风吞没了,我自己都听不见那呐喊声。我拼命向她奔去,我的脚却似乎被灌了铅似的,像一座沿地奔跑的塑像。
一声尖利的刀鸣,一条墨一般黑的血线电影慢镜头一般从林楠的脖颈飘出,夜幕般遮盖了金色的天空,林楠也轻烟似的被夜色吞噬。
我知道,我又做噩梦了。我在一片漆黑中,双手乱抓乱撕,想要扯破夜色,抓得指尖都发痛。
终于,阳光转身,一轮朝阳红遍了东方的天空。林楠还是一袭洁白的婚纱裙,面朝初升的朝阳,张开双臂,拥抱温暖。在她身后,是一片宁静的湖水,那湖水真美,七仙女为她编织了色彩斑斓的锦缎,铺在平静的湖面上。那似乎是为我这个新郎迎娶林楠而准备的。
面朝红日,我满心欢喜。“林楠,你终于成为我的新娘了……”
我展开凌波微步,向我的新娘子飞去。而就在这时,太阳突然变成了一颗子弹,射进了林楠的眉心。她踉踉跄跄地转过身来,我看到了那颗朱砂痣一般的枪眼。没有血渍,只有印度新娘般美丽动人的朱砂痣。
林楠微笑着,还没有从大婚的喜悦中苏醒。
她缓缓倒下,身上的婚纱一点点地化作灰烬,灰烬剥落的地方,露出森森白骨,她成了一具骨架,嗓眼儿里发出幽怨的笑声,一缕幽魂从白骨里绵绵飘出,狠命地掐住我的脖子……
“救命啊,救命啊……”我的呼喊嘶哑为缄默,而我分明感觉到我因大喊而冒烟的嗓子无比疼痛……
我不停地翻滚,在软绵绵的湖水里翻滚,和恶魔一起翻滚,直到撞到了一块大石头。
醒来的时候,头很痛,我撞到了床头柜的尖角,都出血了。
“老师,上课了!”三一班的班长温晓斌推开了我的门。
“知道了!”我慌忙起床,向教室走去,进了教室,同学们都被我吓着了。
“爸爸,你呢脑壳出血啦!”温思思一说,别的孩子们也都跟着叫起来,有的孩子已经哭了起来。三一班的 2个孩子们都叫我“爸爸”,我不许他们叫,但他们已经改不过来了。这也怪我,上课的时候,都说“孩子们”,没说同学们。学生们犯了错误,我也总是笑着说:“我要是你爸爸,非打死你不可。”可我从来没动手打过他们,哪有孩子不犯错误的!
我说没事,不小心撞到了。他们也就没在意了。
那节课讲了些什么,我实在不清楚,我的脑子糊涂了,似乎大脑已经不能自主了,无法约束讲课的嘴巴。好在随堂作业交上来之后,没有一个人做错。
很久没睡午觉了,大概三年吧。不是不瞌睡,而是不敢睡。在炎热的温华村,中午不午休一会儿,会一整天没精打采。可我这一睡,却又掉进了那个曾经缠绕了我三年的噩梦。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梦见林楠。我不认识林楠,即使认识,那也是别人的新娘。我从未见过这个人,即使是在梦里,我都没看见过她的脸庞长什么样,只看见了她那对深深的酒窝。
林楠是谁?她为什么要到我的梦里来?
看着孩子们围绕着温华村小学校园里唯一的一棵树玩“开火车”的游戏,我陷入了迷茫。孩子们没有什么玩具,只能几十个人排成一队,后面的同学拉着前边一个同学的衣角,绕着大树不停地奔跑,一圈又一圈,他们不停地发出兴奋的笑声。我真想问问他们,奔跑很开心吗?可我没问。那是孩子们最痴迷的游戏,仅仅是奔跑而已,就像一列火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奔跑。
三年来,我一直忘不了那对深深的酒窝,那对会笑的酒窝。可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深刻地记着那酒窝,那笑,尤其是那第二次的微笑,变成了幽魂的微笑。



三点半,上完两节课,大部分学生都回家去了。学校里,只留下16个离家比较远的住校生。温华村只有五个村民小组,村小学生少,也就60个人,只有一、三、四、五四个年级四个班,最多的一个班只有21个学生,最少的才有7个。学生们除了姓温的,就是姓华的。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温华村。学校里的六个老师,只有我姓齐,是从外县考到这里来的。而其他老师,都是老教师,要么是代课教师转正的,要么就是师范毕业分配来的,而且都是本乡的。
学校有块地,建校二十几年来,这些地都是分给老师们种菜用的。我四年前来的时候,正好有一位老教师退休,我就接管了他的宿舍、他的地,也接管了他的班。当然,要不是他退休,我也不可能成为这个村的老师。
我的那块地不大,也就两分,种上一点青菜白菜佐料,也就没什么空余了。而不管种了什么,野草总会来霸占一块地方,伸展它的青春。我也向往“草盛豆苗稀”的世外桃源生活,可我成不了陶潜那样的隐士。所以一下课,我就会到菜地里去拾掇我的皇家园林,从褐色的泥土里,搜寻着潜在的小草,就像拼命地找出学生的错别字一般认真。
每天如此,草都不敢到我的园林散步了。所以有时候吧,就会觉得百无聊赖。好在我的地与农民的地虽然隔着一堵围墙,而那围墙却是形同虚设,通往远处山地的路,就穿墙而过。
我常常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到山里去。我常去的地方,是独山。
独山本没有名字,是我命名的。
温华村周围的山,都是与群山相连的,有的像章鱼,有的如蒜瓣,有的似蜈蚣,唯有独山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庄稼地中间,假如把它连根拔起,山地就成了一口井,或是一个方孔钱。
独山在一片高山之间的平地里一峰独立,像一个寂寞的隐士,环顾着周围的思茅松、普洱茶、橡胶林、咖啡树,却从不站起来采摘果实。
坐在山顶,就可以看见温华村村公所所在的寨子老华寨,以及通向别的寨子、乡上的土路,老华寨俨然成了全村的肚脐。而独山则像是一只 ,另一只也许还没发育出来,或许已经被手术摘除了。
独山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南面有一座天然的石梯,只有九级,每级不到十厘米,有的台面很宽、很长,有的只容得下一只脚的位置。村里最老的老人,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登上九级台阶,就可以看到一块布满青苔的巨石,南面很平整,北面却凸凹不平,还从岩缝中长出了一株叫不上名字的树,像一把大伞,把大石头遮住了。
我经常靠在巨石上,遥望北方。
北方,是我的家乡。
所以我又把这儿,秘密地称为望乡台。
那些身在家乡的人,很少看家乡,故乡是属于游子的。
望北方,林中野鸟归巢,我不禁吟诵起孟浩然的《途次望乡》:“客行愁落日,乡思重相催。况在他山外,天寒夕鸟来。”
“天”字一出口,朦胧中,我仿佛听见有人在身后和我一起朗诵这一句,我停下了,一个柔美的女声却还在吟诵:“雪深迷郢路,云暗失阳台。可叹凄惶子,高歌谁为媒。”
我突然遇见知音了一般,四下寻找那柔美的声音,却怎么也没找到。
“难道是我的幻觉吗?”我疑惑地问自己。



回到宿舍,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拿起手机,有三个未接电话,都是妹妹打来的。我立马打过去。
妹妹问我,就要放寒假了,要不要回家,奶奶想我了,让我带着“嫂子”一起回去。
我哪里有“嫂子”给妹妹啊。
三个月前,桃子离开了我。桃子是村主任的侄女儿,从小就在村主任家居住,因为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
我来到温华村的时候,桃子刚满十八岁。她皮肤有点儿黑,因为她的父亲是哈尼族,母亲是汉族,一黑一白结合,导致了她的肤色在黑白之间,不太黑,也白得不明显。而她偏偏就姓白。她的名字当然不叫白桃,因为爱吃桃子,所以大家才叫她桃子。
桃子在学校开了一个小卖部,卖零食、文具。生意冷冷淡淡,桃子却每天都在学校呆着。
我刚到学校的第一天,到他卖东西的小店里买了一只饭碗,因为是老师,她平时卖六元的碗五块就卖给我了。
我礼貌地微笑表示谢意,她却呵呵地笑了,“老师你太腼腆了嘛,搭小姑娘一样呢!你皮肤天生就这种白噶?看着是像唐僧一样,好吃得得呢!”
我也笑了,问她:“你是哈尼族?”
“你咋晓得呢,给是看我皮肤黑噶?”桃子笑着说,“你不要看我长呢黑,但是我姓白,你给姓得起?”
我当然知道她是哈尼族,这个县就是一个哈尼族自治县,这个乡就是哈尼族乡,这村就是一个哈尼族村。一看肤色,就知道是哈尼族。
“你咋认得我姓齐?”我故作惊愕。
“真呢?”桃子惊诧地问,“么我们两个还是齐白石家呢亲戚嘛!”
我听罢哈哈大笑。我没想到一个村姑居然还知道齐白石。
后来我才知道她是中专毕业的,学的是美术。我自小就喜欢画画,不过从没有哪位老师培养过我的美术才能,所以直到现在也没画出一幅像样的画作来。
之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有一天,她约我一起到山里捡菌子。
天还没亮,四点半,我们就按约定出发了。
她说,山里哪里有菌子,那是天意注定的。菌子可不是随便长出来的,它们也有家,每年它们都会在同一个“窝子”里长出来。
在她的带领下,我们很快就捡了十几公斤大红菌、奶浆菌、鸡油菌,甚至还找到了一窝鸡枞,单鸡枞就有三公斤。回来的路上,因为路滑,她摔倒了,崴了脚。没办法,只好我背着她,她背着菌子。
天渐渐亮起来,往回赶路的村民带着战利品,陆陆续续从山林走出来,他们头上的小电筒亮亮的,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个小太阳,把夜的黑一点点化开。
人们在黎明的幕布中发现了我们。
“齐老师,捡得菌子么差不多可以摆酒了噶,我们都要来喝喜酒呢!”
我们很自然地就成了恋人。
村主任很高兴,开玩笑地说:“我妹夫黑巴拉漆漆呢,当时我就害怕他跟我妹子生呢娃娃会一半白一半黑呢,要么是上半截白下半截黑,要么左半边黑右半边白,甚至像晚上间呢星宿搭天空一样,黑呢黑白呢白,斑斑点点呢……哎,现在这个问题我又要得操心了。”
桃子有一双精致的小手,非常柔软、匀称,十指尖尖,美若柔荑。我从未见过那么小巧优美的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把她的小手握在我的手心,我的手,就是她的手套。她总是伸出手孤芳自赏地像我炫耀:“这份漂亮呢小手手,不戴上漂漂亮亮呢戒指,真是暴殄天物啊。”
我在心里想,某一天,我一定会给你戴上神圣的戒指的。
但我没有说。
从那天起,我戒了烟、戒了酒,每天都在辛勤地写诗、投稿,希望早一天,娶她进门。
就在我们相好两个月之后,她妈妈回来了。她妈妈是城里人,虽然没有什么显赫的地位体面的工作,但一辈子都在城里生活。她当然知道了我和桃子的恋爱关系。而她还是带走了她,把桃子送去省城一个姨妈家帮忙看茶点,底薪一千八加提成,还提供食宿。这待遇,比我高了许多。
离开温华村的那一天,天气很晴朗,但她的眼眶却成了泪海,惹得我的心空到处是雨丝。
她在省城工作的三年里,我们的爱一直维系着,每天都通电话。每个月我的电话费都不低于两百元,那是我将近六分之一的月薪。
但她是我的心脏,每天不从她哪里获取心跳,我将无法呼吸。
三年里,每个假期,我都会到她的身边去,陪着她料理茶店的事务。为此,我每个月节衣缩食省下来的钱,一个假期就全都花光了:衣物、美食、各种礼金……而我从未心疼,为自己心爱的人花钱,花多少我都心甘情愿。不是有句歌词说“奢侈一些才显得珍贵”吗?



由于有住校生,全体男教师(也就三个)轮流值夜班。接了妹妹的电话后,我心情很不好。检查宿舍的时候,心里似乎憋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
温晓斌是我们班唯一的住校生,和其他所有住校的男生住在一起,因为每天晚上都会尿床,所以大家都讨厌他,因为他把整个宿舍都弄臭了。
一进宿舍,一股尿骚味扑鼻而来,我顿时火起:“三年级的人了,咋个还尿床呢?”
温晓斌委屈地说:“爸爸,我尿急呗……”
“么你不会找根索子扎起噶!”我扔下一句话就去女生宿舍了。
查完学生宿舍,我就回到住处躺着。躺着,总还会想起奶奶期盼的目光、想起桃子。
每年过年,我都不愿意回家。奶奶屡屡让妹妹催我带上女朋友回家过年。我突然想,要是我在北上广等大中型城市工作就好了,大不了租一个合约女友回家,过了年就“分手”,不会有任何麻烦。可我所在的不过是一个边疆地州,网购都还很少有人知道,何况是租情人。
有时候,我也挺羡慕那些包养了一堆情妇的人们,你们用不着那么多,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过年过节借我们这些爱不起的人装装门面聊表孝心也好啊。
可我只能糊弄奶奶,“她在上班,请不准假回不克。”奶奶一辈子勤劳惯了,见我们小辈还坚持着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也就没话了。
可她老人家哪里知道,没有星光的夜里,影子都不和我作伴。
在学校写作的寒假,我就常常想桃子。可我从来没有梦到过桃子。桃子嫁人了,就在我花光了积蓄去看她回来之后的那个阳春三月。她那纤巧的无名指,戴上了美丽的结婚戒指。我从主任那里得到了她结婚的消息,特意打电话祝贺她,她说因为路途遥远,所以就没请我了。我只好说,那天我刚好要出差,也去不了。

共 6866 字 2 页 转到页 【编者按】《第二笑》讲述了一个在温华村教书的老师在偏远的山区孤独寂寞之中长沿着弯曲的小路去“独山”小憩时所遇到的一些奇异的声音及笑声,将读者们带入一个悬疑的世界。文章构思很巧妙,先从一个披着雪白婚纱的女子翩翩起舞时被日本人残杀时的场景入手,一开始就让读者进入高度紧张的氛围之中,本想作者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篇抗日战争时期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而往下深读才知道仅是一个老师的梦,而且此梦还是在教书的课堂上所做的白日梦,再加上作者所描写的孩子们看到老师梦醒后失态的场景,不免让人觉得既荒唐,又有趣。随着白日梦的惊醒,作者顺势交待了故事的时间,地点,起因,作者在文中用了大量笔墨讲述作者的所在山村的偏僻,被女友背叛和抛弃的初恋,孤独无助的经历,妹妹及奶奶对自己婚姻的催促。或许是这种种原因的堆积,从而促使了主人公思虑过度,独自走进“独山”产生各种奇异的幻觉.....。读完小说,依然不知这笑声从何而来,或许作者自有深意,而愚者自愚,不解其意。但总体来说小说的构思,文风,以及幽默读都很到位,可读性强。问好作者,继续努力。【边锋编辑:江筱筱】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412040025】
1 楼 文友: 2014-12-0 19:20:16 难怪筱筱读不懂,作者只阐释孤独感,落魄感,无助感,事实上,从编者按看,筱筱已经读得很懂!西方很多小说,是没有中心思想的,仅仅体现人的一种存在感。 以宽容之心,怀山海之志;以博爱之情,融天地之气;以坚韧之志,执边锋之笔;以朝圣之誓,铸文学之灵。【边锋文学】榆林男科医院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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