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

文章来源:吴江文学网  |  2020-06-24

我市将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

近日,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和福建银监局印发了《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从2017年起在全市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2016年主要任务是确定评价企业名单2009年6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一是明确评价范围。采取强制评价与自愿参评相结合的方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强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二是实行分级管理。将所有参评企业根据类别划分至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明确各级具体管理范围。  三是严格评价标准。根据国家的评价等级划分方法,将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四个等级,将评分制改为扣分制。共涉及20项环境监管指标和3项鼓励性指标,以及3项从重扣分情形和15项“一票否决”情形。同时明确了评价指标的单位。   四是规范评价程序。对国家的评价程序要求进行了细化,将评价程序分为准备、自评、初评、复核、公示、公布、调整等七个环节,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五是强化结果应用。突出了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同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省公共信用平台,其他部门可根据省政府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应用,逐步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这是不可取的。”  香港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上周带头冲击递补机制公开论坛会场。  通过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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